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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0 12:19:03
来源:江门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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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现将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环境保护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 <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粤财工〔2015〕522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2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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