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15年江门市财政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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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财政局是主管全市财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财政、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财政、税收、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资产评估、财务会计、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规定;承担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制定全市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负责本级非税收入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组织制定本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及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负责本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负责各项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编制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监督检查财税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承担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等。
2015
年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共5个单位,包括:行政单位江门市财政局(本部);事业单位江门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江门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江门市财政票据管理中心、江门市财政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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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财政局财政供给行政编制94人(含纪委派驻5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88人,另有雇员14人,行政离退休人员45人,事业退休人员1人;下属事业单位4个,事业编制57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50人,另有雇员3人,事业退休人员1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依法组织收入,确保收支平衡;坚持民生优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各项重点支出;深化财政改革,严肃财经纪律,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切实防范财政风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财政工作执行力。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
年收入预算4,955.9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4,448.91万元,占89.77%;上级补助收入55万元,占1.11%;上年结转结余452万元,占9.12%。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5
年部门支出预算
4,955.91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75.88万元,占84.26%;教育(类)支出38.20万元,占0.7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7.19万元,占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19.27万元,占4.43%;住房保障(类)支出175.37万元,占3.54%。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5
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4,448.91万元,占当年支出总计的89.77%。其中,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2,358.40万元,占财政拨款的53.01%;项目支出预算2,090.51万元,占财政拨款46.99%,主要支出项目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61.67万元、财政国库业务支出245万元、财政委托业务支出
720万元、信息化建设251.56万元、教育及培训费38万元、预算改革业务5万元、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69.28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
年江门市财政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11.3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元。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2.10万元,主要包括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保养费及其他运行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9.25万元,主要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第二部分 江门市财政局
部门预算表
一、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5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及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基本支出)
三、2015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及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项目支出)
四、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