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门市委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机关改革方案>的通知》(江发〔2018〕9号)文件精神,组建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江门市知识产权局牌子。江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不再保留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自2019年1月9日下午起,我局启用“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公章,原“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章同时作废。
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使用的业务专用章仍继续保留,在原有格式文书上使用,直至新的业务专用章启用为止。
请周知。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