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对江门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控设备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采购简要说明
对我市目前已购置安装的40套大气网格化监控设备进行运维,实时检测设备状态及进行清洗和有效校准,对损坏部件或传感器进行及时更换,保证现有40套大气网格化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以达到更好的监测效果。运维时间为2023年7月起至2024年6月,具体要求如下:
(一)设备运维要求
严格按照说明书对40套大气网格化监控设备进行维护,定期完成设备采样通路清理、更换传感器,确保设备正常在线运行、数据传输正常;故障及时修复或使用备机;保证太阳能板、电池等支持设备的正常完好;及时做好运维、更换等记录;
1、日常巡检内容
(1)每日通过数据平台系统进行远程检查,查看设备运行正常。对于报警信息、异常数据(极大、负值、连续不变等)进行分析,如有必要及时去现场进行故障查看并排除,同时做好故障记录。
(2)每月对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数据情况、太阳能采光情况、点位周边情况、连接螺栓情况等进行不少于1次巡检和常规维护,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工作状态参数是否正常并做好记录。
(3)每季度对设备采样口、传感器、设备表面及太阳能板等进行清理,检测设备电源模块、主板等部件,对设备进行数据比对及传递校准,保证数据准确性并做好记录。
(4)不定期对于污染事件频发点位设备进行巡检,以防采样通路、传感器等堵塞导致数据异常,现场发生故障时或重污染天气时按需及时去现场进行维护,必要时需及时更换传感器保证数据质量并做好记录。
(5)设备相关耗材配件按使用周期或实际需求及时进行更换,且所有的易耗品及配件均采用原厂家的原配易耗品和配件。传感器等关键部件更换后,需对设备重新进行校准,在确认设备数据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并详细做好更换记录。
(二)软件系统运维要求
1、每日查看系统,保证系统内各项功能正常使用。
2、每日查看点位离线情况,若离线将立即上报解决。
3、每日查看数据准确性,有异常数据或其他情况立即处理。
4、每日查看数据通信主服务以及数据库服务是否正常运行、数据通信服务的数据日志和告警日志的大小有无异常、是否出现持续性设备连接中断、运行数据能否正常入库。
5、每日查看VPN/APN加密传输是否能够正常传输数据,保证全部数据的实时传输。
6、每日查看系统安全性,以防网站被篡改、攻击等。
7、每周对各服务器进行病毒检查及信息安全漏洞进行扫描,存在问题及时解决。
8、平台故障应急响应处理措施。
(三)维护数据质量要求
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运行维护工作规范与质量管理体系,故障应对机制,确保设备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并达到以下指标要求:
1、设备在线率达到90%以上。
2、设备数据有效率达到85%以上。
3、异常情况处理率达到100%。
4、运维任务完成率100%。
(四)项目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持续服务12个月。
(五)服务费用及报价方式
总费用为人民币29.95万元(人民币贰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总费用为包干价,即报价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设备维护费、材料费(耗材和配件)、网络通信费、软件系统维护费、劳务费、交通费、税费等全部费用的总和。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三、报名材料清单
(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包括对本项目需求的响应情况、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见附件1)等内容。
(二)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社保证明、相关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
(三)评分表(自评分)及有关支撑材料。
(四)如投标供应商是小微企业,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3),并提供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https://xwqy.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四、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由局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评分表》(见附件2)进行评分,综合得分平均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6日17:3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发至以下邮箱:sthjj_cw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邮 编:529000
业务联系人及电话:林先生,0750-3502036
资料收取联系人及电话:冯小姐,0750-3502098
附件:1、报价单
2、评分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