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收储工作安排,经市政府批准,我中心会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江门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江门公用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下称“公用能源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由我中心收储公用能源公司的土地作政府储备地。依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限:2025年2月12日至2月16日。
二、收储项目名称:丰乐水质净化厂地块。
三、收储土地坐落:蓬江区天沙河以东(原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地段。
四、收储土地价格:6141.556997万元。
凡是对本收储项目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方式,并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向本中心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邮寄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83号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市场科
联系人:布先生
咨询电话:3693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