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对象申请医疗救助,现将有关审核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提供事实依据和有效证明材料,可直接向乡镇(街道)或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9日(公示期为5日)
乡镇(街道)举报电话:6577966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举报电话:6632186
序号
拟救助对象
姓名
家庭所在村(居)
家庭人数
拟救助对象类型
拟救助
金额
1
张鸿杰
司前镇田边村
2
因病致贫
10121.25
李瑞珠
司前镇石步村
14864.23
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