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统一全市医疗救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广东省医疗救助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医疗救助经办规程》《江门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江门市医疗救助经办规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和感谢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15日。
电子邮箱:jmsybsyglzx@jiangmen.gov.cn。
来函请寄: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10号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并注明“江门市医疗救助经办规程征求意见”。
邮政编码:529000。
附件:江门市医疗救助经办规程(征求意见稿)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