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为江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办公大楼(龙湾西路30号)提供保安服务。
二、服务期限
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三、服务费用
项目预算上限195000元。
四、基本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交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投标时已按《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要求到公安机关备案;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安全管理要求:
1.保安员的主要职责是以防火、防盗、防破坏为中心的治安安全防范工作。发现一般的不法侵害或事故,应及时采取适当措施制止和消除,发生案件或重大的事故,一方面要在维护好秩序,保护好现场的同时要及时向双方领导报告和向当地公安机关或“110”报警。
2.供应商法人或授权负责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须能够在30分钟内赶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处理突发事件或紧急问题。
3.供应商要教育保安员在遵守中标供应商的工作守则和纪律的同时要自觉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督促。
4.供应商应教育保安员具有保密意识,保安员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承诺书,不接触、不泄露采购人相关敏感、秘密工作信息
(三)人员管理要求:
1.根据采购人要求及实际环境情况设岗,保安人数配置为4人,其中返聘退休人员最多只能有1名,实行24小时不休息轮班制,每人每班8小时。
2.因保安员违法或不履行职责,经采购人提出需要撤换的,中标供应商应予撤换。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要按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负责支付保安员的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加班费(含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节日补助等一切福利待遇。
2.供应商负责保安员统一的服装、标志、装备的供应。
3.供应商负责统一办理保安员有关保险的投保业务,保安员的工伤意外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4.供应商负责统一办理保安员的劳务、税务等手续。
五、响应文件要求
(一)应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资料。
1.《保安服务许可证》或公安机关备案回执复印件;
2.项目报价表及服务方案;
3.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商事或社会组织登记文件复印件;
4.提供具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承诺函(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报告。
6.能够证明供应商综合实力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纳税凭证及财务报表等,原件备查。
(二)响应资料的提交。
1.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向江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二份;
2.提交的响应材料需密封并加盖公章。
六、公示时间
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7日
七、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从公示之日起至2025年4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江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递交。
八、违约责任
供应商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则终止协议,赔付采购方全部项目支付资金:
1.不按采购方要求提供服务;
2.其他违反法规法律及合同条款的行为。
九、争议解决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执行。若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联系方式
单 位:江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西路30号
联系人:程小姐0750-3988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