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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MB2C90442J/2021-00016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1-01-19
名称: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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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7  浏览次数:-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编制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的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频道(网址://www.ktmdpass.com/bmpd/jmscsglhzhzfj/index.html)进行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6楼,邮编:529040,电话:0750-3835616,电子邮箱:jmscsglhzhzfjbgs@jiangme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聚焦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部门频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9条,含规范性文件6份,工作动态8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篇,其他文件、信息159条。

  二是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规范网站建设与管理,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南方+客户端等新媒体,通过多载体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更新频率,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676条,“江门城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44条。建成智慧城管系统,搭建应急指挥平台,24小时全天候接受市民反映问题,第一时间处理群众诉求95111宗。

  三是有效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办理程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宗,全部依法予以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均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5

0

8

行政强制

1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9

9553.1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本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仍需进一步拓展延伸,规范化、制度化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同时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知识储备。

  (二)改进措施。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推行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性,确保做到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二是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率。三是切实抓好培训教育,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江府办函〔2020﹞127号),以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建办〔2020﹞号),制定江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修订《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部门网站上主动公开。

  二是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56件,其中人大建议主办件5件、会办件16件,政协提案主办件12件、会办件23件。全部办件已按文件要求答复代表、委员,上传至“江门市建议提案系统”,均获良好评价。

  三是在全系统推广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监督网络平台,在全省率先实现“两平台”全系统网上办案全覆盖,有效提高了执法规范化水平和办案效能,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得到省司法厅、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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