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1日,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组织警力展开涉走私违法犯罪清查行动, 12月11日在新会区大鳌镇西堤以及睦洲镇石板沙附近查获7艘非法改装铁壳船。经现场查找,未发现该7艘非法改装铁壳船的任何牌照和证件,而且现场均未查找到船舶的持有人和使用人。船舶特征:
1、自编船舶编号大鳌散货001号,船舶总长16米,船舶型宽3.2米,船舶型深1.5米,柴油主机。
2、自编船舶编号大鳌散货002号,船舶总长17.1米,船舶型宽3.1米,船舶型深1.5米,柴油主机。
3、自编船舶号大鳌散货003号,船舶总长15.2米,船舶型宽3.1米,船舶型深1.5米,柴油主机。
4、自编船舶号大鳌散货004号,船舶总长15.4米,船舶型宽3.1米,船舶型深1.5米,柴油主机。
5、自编船舶号大鳌散货005号,船舶总长17.6米,船舶型宽3.1米,船舶型深1.5米,柴油主机。
6、自编船舶号大鳌散货006号,船舶总长18米,船舶型宽3.1米,船舶型深1.5米,柴油主机。
7、自编船舶号大鳌散货007号,船舶总长14.1米,船舶型宽3.1米,船舶型深1.5米,柴油主机。
上述船舶已被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依法扣押。根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现要求上述船舶所有人在本公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提供上述船帕所有权证书等证明文件进行认领并接受调查,逾期无人认领的,上述船将按照无主财物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江门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
联系人:李警官,联系电话:0750-6286992。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古井口水闸。